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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考常见业务办理程序-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出

发布时间:2021年8月13日

来源:合肥重庆阳光助学中心

作者:合肥重庆阳光助学中心

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出的办理程序有哪些?很多小伙伴不知道,今天合肥重庆阳光助学中心为各位考生整理了相关内容,快来了解一下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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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考常见业务办理程序

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出

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(https://www.ahzwfw.gov.cn)办理。办理时间为每年的2月22日-28日,8月25日-31日。办理业务前考生需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,并通过中级认证。本事项全程网办,考生无需现场确认。

办理流程:

1、在安徽政务服务网首页搜索栏输入“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”;

2、点击搜索结果中的对应事项,选择“合肥市”;

3、进入事项后,查看办理要求和需提交的材料,下载空白的“合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转出申请表”;

4、点击“在线办理”,填写信息,上传“合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转出申请表”;

5、下一个工作日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中心查询办理结果。

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将被提交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。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每年的3月1日-10日,9月1日-10日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“转考平台”寄发考生考籍电子档案。接收情况请考生咨询接收省教育考试机构。转出考生应提前了解接收省的政策以免电子档案被退回。

转出要求:

1、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,不得转出。

2、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,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,不得转出。免考课程和毕业论文不得转出。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,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。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。已转入我省的成绩,不得转出。

3、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,不得转出。

4、考生在我省2003年以前取得的考试成绩,属于国家代码统一前的历史成绩,只在本省毕业使用,不予转出。

附件: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业务网上办理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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